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報價人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實際交(竣)工日期為準)至少獨立完成1項鋼結構工程施工項目。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21年~2023年)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供應商的成立時間少于三年的,按實際年限提供財務狀況。 |
信譽要求 |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供應商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實際(竣)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鋼結構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經歷。 (2)項目總工(1人):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實際(竣)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鋼結構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技術負責人)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采購活動。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個供應商可最多響應__1__個標段,且允許中__1__個標段 |
3.3 |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 |